食品安全上的危險溫度帶(Danger Zone)

  食品安全上的危險溫度帶(Danger Zone)是指食品溫度處於 4°C至 60°C的溫度範圍。在這一溫度區間內,細菌和其他病原體會快速繁殖,從而導致食品腐敗或引發食源性疾病。(註:台灣食品法規採用比較寬鬆的定義7°C至 60°C, 有的國家採取比較嚴格的定義5°C至 60°C, 或4°C至 65°C)

危險溫度帶的定義

• 下限:4°C

在低於4°C時,大多數致病菌的生長會顯著減緩或停止,冷藏溫度通常設在此值以下。

• 上限:60°C

在高於60°C時,大多數致病菌會被殺死或無法生長,因此建議將熱食保持在這一溫度以上。

危險溫度帶對細菌生長的影響

1. 快速繁殖區:21°C至 49°C

• 在此範圍內,有的細菌每15-20分鐘就能繁殖一倍,例如大腸桿菌、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。

2. 緩慢繁殖區:4°C至 21°C

• 雖然細菌增殖速度較慢,但仍有一定風險,特別是高風險食品(如海鮮、生肉、乳製品)。

如何避免食品溫度進入危險溫度帶

1. 冷藏食品

• 冷藏溫度應保持在 4°C以下,冰箱內的食物儘量避免長時間放置於門邊(溫度波動大),冰箱門避免太頻繁或長時間打開。

• 解凍食品應在冰箱中進行,或利用微波解凍、加熱解凍、或流水解凍。避免在室溫下長時間解凍,以免食物或食材暴露在危險溫度帶的時間太久,造成病原菌大量增長。

2. 熱食儲存

• 熱食應保持在 60°C以上,如無法立即食用,應使用保溫設備。

• 剩餘食品應該儘量在 2小時內冷卻至安全溫度範圍,並儘速存放於冷藏設備中。

3. 快速冷卻

• 使用冰水浴或分裝到較小容器中,或利用快速降溫設備快速降低溫度,以縮短食品暴露在危險溫度帶的時間。

高風險食品

以下食品在危險溫度帶中特別容易滋生細菌,需要格外注意:

• 動物性食品:肉類、家禽、海鮮、乳製品。

• 熟食:如米飯、麵條、豆類。

• 高水分食品:如沙拉、湯類、醬料。

總結

• 冷藏食品:≤ 4°C(40°F)。

• 熱食儲存:≥60°C(140°F)。

• 避免食品在4°C至60°C之間停留超過2小時,在炎熱環境下則應縮短至1小時。

 這些措施有助於確保食品的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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