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安全上的危險溫度帶(Danger Zone)
食品安全上的危險溫度帶(Danger Zone)是指食品溫度處於 4°C至 60°C的溫度範圍。在這一溫度區間內,細菌和其他病原體會快速繁殖,從而導致食品腐敗或引發食源性疾病。(註:台灣食品法規採用比較寬鬆的定義7°C至 60°C, 有的國家採取比較嚴格的定義5°C至 60°C, 或4°C至 65°C)
危險溫度帶的定義
• 下限:4°C
在低於4°C時,大多數致病菌的生長會顯著減緩或停止,冷藏溫度通常設在此值以下。
• 上限:60°C
在高於60°C時,大多數致病菌會被殺死或無法生長,因此建議將熱食保持在這一溫度以上。
危險溫度帶對細菌生長的影響
1. 快速繁殖區:21°C至 49°C
• 在此範圍內,有的細菌每15-20分鐘就能繁殖一倍,例如大腸桿菌、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。
2. 緩慢繁殖區:4°C至 21°C
• 雖然細菌增殖速度較慢,但仍有一定風險,特別是高風險食品(如海鮮、生肉、乳製品)。
如何避免食品溫度進入危險溫度帶
1. 冷藏食品
• 冷藏溫度應保持在 4°C以下,冰箱內的食物儘量避免長時間放置於門邊(溫度波動大),冰箱門避免太頻繁或長時間打開。
• 解凍食品應在冰箱中進行,或利用微波解凍、加熱解凍、或流水解凍。避免在室溫下長時間解凍,以免食物或食材暴露在危險溫度帶的時間太久,造成病原菌大量增長。
2. 熱食儲存
• 熱食應保持在 60°C以上,如無法立即食用,應使用保溫設備。
• 剩餘食品應該儘量在 2小時內冷卻至安全溫度範圍,並儘速存放於冷藏設備中。
3. 快速冷卻
• 使用冰水浴或分裝到較小容器中,或利用快速降溫設備快速降低溫度,以縮短食品暴露在危險溫度帶的時間。
高風險食品
以下食品在危險溫度帶中特別容易滋生細菌,需要格外注意:
• 動物性食品:肉類、家禽、海鮮、乳製品。
• 熟食:如米飯、麵條、豆類。
• 高水分食品:如沙拉、湯類、醬料。
總結
• 冷藏食品:≤ 4°C(40°F)。
• 熱食儲存:≥60°C(140°F)。
• 避免食品在4°C至60°C之間停留超過2小時,在炎熱環境下則應縮短至1小時。
這些措施有助於確保食品的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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